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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是可以以公司制定不合理任务提出辞职的,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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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是可以以公司制定不合理任务提出辞职的,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的,不论单位是否同意,均不影响劳动者辞职权的行使。但是,处于对公司利益的保护,防止劳动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损害公司利益,劳动法规中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试用期员工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转聘的员工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一旦,劳动者提出辞职超过三十天的,或试用期超过三天的,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了,单位也没有任何权利不办理交接,如果因为及时办理交接而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劳动有权追究动公司的法律责任。
是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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