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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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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核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名称等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劳动报酬的约定是否明确真实,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否合理合法等。
怎样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拿到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后,应当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书的条款。就以下内容应当重点关注:(一)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在同一单位工作,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期限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是在本地还是外地,是国内还是国外,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些工作如驾驶员、营销员或者高管人员,合同履行地往往不固定在本地,为避免今后争议,要约定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尽可能按照国家职业工种目录标准和实际从事的工作准确填写。(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一般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俗称“长白班”。第二种:“三班制”或者“四班三运转”,俗称“倒班”。第三种: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于第三种情况,用工单位要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履行报告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劳动,属于加点,要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息日安排加班,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法定义务。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三、怎样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但要注意以下问题:(一)合理选择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劳动者个人素质,从劳动力资源配置角度综合考虑确定合同期限。对业务骨干、技术人才,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对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一刀切”。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二)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保护性”条款。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国有企业改制时劳动者已经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无特定情形的情况下,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再续签合同的,本人如果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特定情形是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服务期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服务期协议必须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为前提,否则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 2,在服务期协议中,双方可以约定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3,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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