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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在离职时不需要上交公司。如有必要可暂交由公司人事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在劳动合同上加盖作废章。但是最终劳动者本人必须持有一份,并且用...
不需要的。直接离职就可以。劳动合同备案后,是不需要解除备案的。 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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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离职后劳动合同可以不用拿走。一旦劳动关系解除后,原劳动合同效力即作废,所以不拿也没有关系。在离职日即最后工作日,用人单位会给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员工可用于下一家新入职单位办理入职等相关手续。
1、首先需要分析到底是属于民事赠予行为,还是婚姻彩礼馈赠行为?如认定属于赠予,且赠与行为已经实施完毕,则在无法定情形条件下,无权主张退还; 2、很显然,通过本案案情分析,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婚姻礼金馈赠行为,且价值巨大,这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一旦离婚则应当退还; 3、结婚后取得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妹妹可以依法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且可以主张家庭暴力离婚损害赔偿。 4、
结婚钻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可以从两种情况分析,即钻戒婚前赠与还是婚后赠与。 一是,如果婚前男方或男方父母购买结婚戒指,并赠与且已交付给女方,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该返还。 《合同法》中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同时,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是,婚后购买的戒指。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也就是说,虽然戒指是婚后购买,但是在结婚后仅归女方个人使用,且购买时就专门赠与女方,那么应当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这也符合夫妻双方购买戒指时的意愿。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解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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