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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对换这件事情

2022-06-18
关于公租房对换这件事情:已选定房源且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尚未签订租赁合同的(以下简称“未签订租赁合同”)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因所在房源区位、楼层等原因不能满足生活需要的,可申请相互调换房源 补充说明:在2013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换工作的通知(试行)》中,房源调换的情形仅规定为“已选定房源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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