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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租房产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更换承租的公租房。根据《公共租赁住宅管理办法》第23条的规定,由于就业、孩子上学等原因需...
公租房换租条件是: (一)租赁期间,因结婚、生育、与父母合住等原因承租人数增加的,可以向所承租房屋小区房管中心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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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换租流程如下: 1、登陆:登陆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自助换房信息大厅意向登记平台,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均需与公租房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一致),点击点击发送验证码,系统会校验输入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若正确会向手机发送一条验证码短信,请根据收到的验证码输入到请输入手机验证码输入框里,点并击登陆,即成功登陆到换房大厅。 2、发布信息:换房大厅将自动生成承租户所在小区名称、楼层、房源户型、房源面积等,发布者可以补充房源的朝向、区域等信息,并增加意向房源的信息包括:小区名称、房屋坐落、层数、户型、边套、区域等方面内容,填写完全后点击保存并发布,即成功发布房源信息。 3、配对:公租房承租户若在网上换房大厅中搜索到合适房源,则可以在登陆后,点击点击申请配对。对方手机将会收到系统发送配对信息,对方若有意向互换,则可以电话沟通并登陆系统点击接受;若无意则可以点击拒绝。配对成功的家庭将在换房成功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4、办理互换手续:配对成功双方可前往市住保办申请办理互换手续。
公租房换租流程如下: 1、登陆:登陆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自助换房信息大厅意向登记平台,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均需与公租房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一致),点击点击发送验证码,系统会校验输入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若正确会向手机发送一条验证码短信,请根据收到的验证码输入到请输入手机验证码输入框里,点并击登陆,即成功登陆到换房大厅。 2、发布信息:换房大厅将自动生成承租户所在小区名称、楼层、房源户型、房源面积等,发布者可以补充房源的朝向、区域等信息,并增加意向房源的信息包括:小区名称、房屋坐落、层数、户型、边套、区域等方面内容,填写完全后点击保存并发布,即成功发布房源信息。 3、配对:公租房承租户若在网上换房大厅中搜索到合适房源,则可以在登陆后,点击点击申请配对。对方手机将会收到系统发送配对信息,对方若有意向互换,则可以电话沟通并登陆系统点击接受;若无意则可以点击拒绝。配对成功的家庭将在换房成功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4、办理互换手续:配对成功双方可前往市住保办申请办理互换手续。
办理流程 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4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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