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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换租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申请表;(二)提交换租申请的承租人身份证明;(三)增加的共同申请人按《公共租赁住...
申请换租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申请表;(二)提交换租申请的承租人身份证明;(三)增加的共同申请人按《公共租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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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租房产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更换承租的公租房。根据《公共租赁住宅管理办法》第23条的规定,由于就业、孩子上学等原因需要更换公共租赁住宅的,经公共租赁住宅所有者或其委托的运营公司同意,租赁人之间可以更换租赁的公共租赁住宅。公共租赁住宅是指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以新建或其他方式筹集住宅来源,专门向中低收入群体租赁的保障性住宅,是国家住宅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宅不是个人所有,而是政府和公共机构所有,以低于市场价格和租赁人承担的价格向新就业者租赁,包括新大学毕业生和从地方转移到城市工作的集团。
适用社会配租家庭 该《办法》适用于市、区两级政府建设筹集的面向社会家庭,包括单身居民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相关活动,面向单位定向配租和产业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不适用该《办法》。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公共租赁住房置换应当遵循自主自愿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市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公租房置换平台,对全市公租房置换活动实行监督管理,并可以依法委托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各区(含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置换及续租审查等相关工作。 申请时剩余租赁合同 有效期不少于1年 申请置换公租房应符合哪些条件?根据《办法》,置换申请人均是在市、区主管部门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提出申请时剩余的租赁合同有效期不少于1年;置换申请人在提出置换申请之日前1年内均未根据本办法置换过公共租赁住房,且拟置换的公共租赁住房自原配租单位配租后未进行过置换活动。 同时,置换申请人拟置换的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相关规定确定的家庭人口数对应的配租面积标准。置换申请人可以自愿置换低于相关规定中的配租面积标准,但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公共租赁住房续租需要以下条件: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合格后,允许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后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经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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