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可以办证的应当办证后分割,无法办证的不可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
可以办证的应当办证后分割,无法办证的不可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产权的房屋不属于鼓起共同财产,不能要求分割。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其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另外,在处理公房承租问题上,也要依据照顾女方及子女、照顾生活困难和无过错一方的原则进行全面考虑。
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对其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的,只是会根据的实际情况来判决由哪一方当事人使用。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为你们的房子没有产权证,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不会处理该房子的所有权,只会处理使用权“即只是判决谁来居住或者使用该房子”,这时你们只有协商处理房子,也可以等房产证拿到手以后再去法院起诉。因为该房子是你们夫妻双方结婚后购买的,所以无论登记谁的名下,该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