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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木工是房东雇佣的,那么木工是在从事雇佣工作中受伤的,那么房东是有责任的;如果木工不是房东雇佣的,那么木工受伤房东是没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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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木工是房东雇佣的,那么木工是在从事雇佣工作中受伤的,那么房东是有责任的;如果木工不是房东雇佣的,那么木工受伤房东是没有责任的。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请装修工人受伤的情况如下: 第一,装修工和房东是劳务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主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时间内,在雇主的指示和监督下,为雇主从事雇佣活动,由雇主支付劳动报酬。 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装修工与房东之间形成的是承揽关系。 承包关系是承包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承包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或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般您无需担责,房主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您是包工头吗?是否和房主签订装修协议?伤情是否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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