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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像其它产品一样,商品房也有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商品房的销售者——开发商必须免费保修商品房。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在入住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给...
商品房保修期一般为5年,房屋主体结构终身保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责任,商品房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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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的计算分别按下列方式进行: 一、建设部发布的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低于下列期限: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 (2)、屋面防水3年; (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5)、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8)、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9)、卫生洁具1年; (10)、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11)、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二、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发布执行)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26日发布执行),国家对房屋建筑的保修期有了新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建设部发布的于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商品房住宅保修期的起算时间如下: 1、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2、但商品房的保修期是从房产开发商交付使用竣工验收房屋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部分则会有不同的规定,起算时间会不一样,具体如下: 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 (2)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 (3)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 (3)管道堵塞为2个月; (4)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5)屋面防水为3年; (6)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 (7)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 (8)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9)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3、因此,保修期通常是从完工验收合格的时候算起,具体时间应由开发商对外公开,保修期的长短地区上会有些许差异,大致还是以国家为标准,收房时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以免错过了时间。
在我国,由于开发商要对自己建造的房屋承担质量责任,所以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会对房屋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等作出约定。那对于购房者来说,房屋质量的保修期该怎么确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质量的保修期该怎么确定正常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修1年;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供热或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1个采暖和供冷期;卫生洁具保修一年;灯具、电器开关保修六个月;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用户自行约定。保修期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如果购房者遭遇的是一般的房屋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修复。如果严重影响居住,可以退房。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不论是请求实际履行(修复)还是解除合同(退房)的,均不影响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不论怎样,购房人的损失都可以得到赔偿。但是索赔要注意技巧,购房人可以向律师咨询一下专业的意见,看如何索赔对自己最有利。二、房屋质量的保修期怎样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法律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法律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会对房屋质量的保修期、保修范围进行约定。如果您在居住期间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先要看一下您在签订合同时是否约定了保修期。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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