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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因为公司经营需要调整的要求整体搬迁,造成劳动者在途时间延长、照顾家庭不方便,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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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因为公司经营需要调整的要求整体搬迁,造成劳动者在途时间延长、照顾家庭不方便,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公司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公司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补缴社保;至于工资问题,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前述的两种情况都行不通的情况下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当然如果你需要提高效率节省宝贵的时间,我建议你聘请相关专业律师,具体情况你可以进一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护你最大的权益。
1、如果因为公司经营需要调整的要求整体搬迁,造成劳动者在途时间延长、照顾家庭不方便,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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