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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超出一个月的,则可以分两种情况发放工资:(1)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若没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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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扣除,除非劳动者即辞即走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但是损失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更不能克扣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不是年薪制就不合理了,属于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如果是年薪制是可以的。多个月的工资一次发放,在当年中发生的,应分月制表,财务上要按月提取工资,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年薪制情况下,你6月支付1-6月工资可摊到6个月计税,7月补缴6月当月的税款。次年初补缴1-5月的税款。但是一般单位目前实行的是月薪制,也就是说上月收入下月缴税,而且是全额缴税。比如你6月收入无论发几次,发的是几月至几月的工资,只要实际是在六月发放和做账的。就应该在六月按个税计算方法累计扣税,到7月统一纳税。如果7月不足额缴税,到8月税务局方面就会产生滞纳金和利息。年薪制单位需要向税务局申请,如果是按月缴税的话,你个税仍然不能分为2部分计算,应将当月收入合并计税。申报在7月。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标准是实际发放月份,只要你一个月份发放的工资额超过2000元,就必须扣缴个税,不管你实际是发了几个月的工资。个税在申报方式上只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两者的区别在于年薪制是每月预缴个税,到次年初进行全年收入的汇总计算,对全年里每月预缴税款进行多退少补。也就是说每月预缴税款不足,关系也不大,次年初补。纳税,即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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