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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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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2周。”
员工可以补足年假,但需要与单位协调。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实需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假的,可以跨年度安排。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假,不给予年假工资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按照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带薪,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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