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
对于老员工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带薪休假薪水计量基数是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薪水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薪水后的月平均薪水。按照《公职分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限定,工人持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公职分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量未休年休假薪水报酬的日薪水收入按照工人本人的月薪水除以月计薪天(21.75天)进行折算。
带薪休假薪水计量基数是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薪水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薪水后的月平均薪水。按照《公职分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限定,工人持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公职分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量未休年休假薪水报酬的日薪水收入按照工人本人的月薪水除以月计薪天(21.75天)进行折算。
职工带薪怎么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带薪年假计算,举个例子:08年11月入职,入职前连续工作过一年以上,应休08年11月入职日至08年12月31日,09年1月1日至09年12月31日之间的年假。计算方法如下:1、08年11月入职日以后的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5,就是你08年的可休年假,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算。2、09年就是5天可以在2010年的时候休。3、年假都是休前一年的,按照自然年算,不能透支。4、如果你3月份离职,那2010年1月到3月的可休年假也要用上面的方法折算。5、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4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1,055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