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拖欠加班费算是拖欠工资吗 算。根据法律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被拖欠加班费,是按下列标准来算的:在工作日加班的,至少按其日常工资的一点五倍来算;在不能补休的休息日加班的,至少按其日常工资的双倍来计算;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至少按其日常工资的三倍来算。
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拖欠加班费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加班费,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生效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安排职工每天延长工作时间8小时以外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工资;(二)休息日加班:安排工人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元%工资。(三)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人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9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