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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可以证明你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对公司而言,这是很好证明的),则公司裁员不需要给予你任何经济补偿。反之,则公司应支付你补偿金,根据...
1、公司裁员试用期员工一般来说是有补偿的。但是若是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且有过错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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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内被用人单位裁员,是否有补偿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无故主动裁员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员工在试用期间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试用期裁员的补偿:不满六个月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不合格、严重违章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患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则要向劳动者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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