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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顺延不需要约定,如合同到期后双方依旧遵照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就是自动顺延!但任意一方均可随时终止合同关系。所以合同到期的,还请注意...
这需要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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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这需要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最好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是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劳动者仍在医疗、怀孕、分娩和哺乳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长至医疗、怀孕、分娩和哺乳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和终止医疗、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三期结束后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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