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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
首先您要判断,您的房屋出现的裂缝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由于您装修引起的质量问题。如果物业人员和开发商实地查看后认为是贯通裂缝,那可能是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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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房多卖的,房屋所有权最终属于进行了过户登记的买房人。其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人只能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建议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可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但是违约金明显过高的,可申请法院变更违约金数额。本案中10倍违约金确实过高。违约金通常以实际损失为标准确定。若对方暂时无赔偿能力,判决后你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使暂时得不到赔偿,但一旦发现对方有财产时,你就可以向法院提供线索,由法院来执行。当然,你若不想起诉,也可以与对方私下解决,协商确定赔偿事宜。
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退房,解除购房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任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因为银行不提供贷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不是你自己单方的原因造成的,所以,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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