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要看你朋友与用人单位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注明服从安排,否则就要严格按照合同办事。这个不能够很坚决的就说是否违反劳动法,内勤转外勤只能说是调了工作...
要看你朋友与用人单位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注明服从安排,否则就要严格按照合同办事。这个不能够很坚决的就说是否违反劳动法,内勤转外勤只能说是调了工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内勤和外勤的区别,按照隶属性质的区别:内勤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是隶属于公司的员工,他们与公司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外勤则是与公司签订的保险代理合同,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严格来讲外勤不是公司的员工,而是加盟或者代理(代理商)的关系。 2.按照工作内容的区别:内勤是管理者和服务者,包括营销部、营销服务部(营业区)、运营部、人事部、行政部、培训部、保费部(收展续期之类)、团体业务部、银代业务部、经代业务部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司的整体内部运作、企划、宣传、督导、管理等工作;而外勤则是从属于营销服务部(不是营销部)或者营业区的业务队伍,负责业务拓展的。 3.而一般的公司只有内勤员工才可以享受五险一金的,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而外勤是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代理人(具有保监会统一监制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认证),与公司是一种加盟关系,适用保险法关于保险代理人的规定,而不是劳动法,这个一定要搞清楚,所以至于公司有没有提供五险一金之类的保障各家公司都不是统一的,而且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因为代理商和被代理的公司之间没有的必须提供相关保障的义务。但一般公司都是有相关待遇的,要不然业务员也不会去做业务的,或者说业务员就都跑到其他公司了。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劳动者自动去职多长时间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在《劳动合同法》中和行政法规中无具体限定,以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规则为准(这个规则必须按法定流程制定)。通常没理由翘班三日以上能够视为自动去职了,也能够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限定。 1、《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限定用人单位可一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议,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限定,单位就能够严重违背单位规章规则为因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无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还存在。 2、参照已经失效的《公司工人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限定,由用人单位提议与无正当借口翘班的工人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置方式。除名的要求是: (1)工人时常翘班无正当借口;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限定的翘班天数,即持续翘班时间超出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翘班时间超出30天。但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至于自动去职(翘班)几天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能够制定单位内部管理规则,根据情况自己制定,作为单位内部管理的依据,对劳动者是有约束力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5人已浏览
604人已浏览
474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