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公开招标;二是采用邀请招标,即招标小组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发出招标文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主要适用于一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是国家,国家是国有土地的垄断拥有者,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都经由国家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受让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受让方)根据出让方提出的条件,以密封书面投标形式竞报某地块的使用权,由招标小组经过开标、评标,最后择优确定中标者。投标内容由招标小组确定,可仅规定出标价,也可既规定出标价,又提出一个规划设计方案,开标、评标、决标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招标出让的方式主要适用于一些大型或关键性的发展计划与投资项目。土地是国家的,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限,没有土地所有权,在中国使用土地都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申请和办理,办理成功领取土地使用证才可以对该土地进行使用。不同的土地有不同的使用年限,到期了可以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形式续签。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规定,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性用地和其他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规定,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性用地和其他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6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