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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划拨有何差别?

2022-07-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限定》的限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共有点是:不顾是出让还是划拨有个共有点,也是必须的前提,一宗土地须依法征收过后成为国有建设用地。分别点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肯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做法。具体的出让方式就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四种。划拨土地:指划拨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获到途径进行了限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准许,在土地使用者交纳赔偿、安置等花费后将该幅土地托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托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做法。依照本法限定以划拨方式获到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限定外,无使用时限的限制。”差别:从时间上来讲,出让的都是有年限的,例如工业用地50年,寓居70年;而划拨是无时限的。从金钱上面来讲,出让都需要交出让金的,通常都是市场价。划拨的需要交纳征地赔偿、安置赔偿等成本花费就能够供地了。从权利来说:以出让方式获到的土地使用权,能够使用、转让、典质。划拨的只有使用权,不能典质。如果要转让,还要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从性质上来讲,划拨土地都是市政公共设施和机关办公、公益事业、重点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都是隶属无盈利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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