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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补交,但是重新入职时应该继续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离职后,如果在规定劳动仲裁时效内,可以要求公司补保险。 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缴纳社保费,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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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提供在你原单位工作的证明(比如劳动合同、银行的工资发放明细),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你当然可以要求原单位补交社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在职工与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未向职工缴纳社会保障的,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障。在职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需要在离职后一年内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督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障。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发放职工工资的书面记录只能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没有法律义务继续保存两年以上的工资记录。根据《劳动保障监督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或者报告或者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查处。本规定可以解释为,两年以上限的,即使单位工资、加班费等支付不足,单位也不再承担被劳动部门追的责任。
单位的做法不合理。 1、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保是法定义务,没有购买社保的有权要求补缴社保。 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离职时单位应当支付你在岗时期的合理工资。 建议你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了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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