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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⒈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
根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四条规定了下列情况拖欠工资不属无故拖欠:一、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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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下列拖欠工资不是无故拖欠:第一,用人单位遇到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实受到生产经营困难和资本周转的影响。经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以暂时延期支付工人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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