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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法第66条土地使用权期满,不续期

2021-11-19
法律规定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续期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进行登记。到国土有关部门申请续期。交多少要经过评估机构的评估。4、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其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申请或者申请未经批准的,国家将免费收回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5、国家尚未明确解决房地产到期的办法。6、根据现行土地法律法规,商业用地到期后,规划不变的,应当与国土主管部门续签土地使用合同,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后,可以继续使用土地。

相关法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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