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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物业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如最新《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物业...
按照规定,物业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如最新《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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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预交物业费有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很多买了房的业主们都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在验房时物业公司会要求业主预交一段时间的物业费,实际上,这样的做法是没有依据的。按照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经批准可以预收的,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此,若是物业公司没有出示政府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可以拒交。
国家对物业管理收费有规定,可以提前预收不超过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所以物业的行为是合法的。
没有依据,到物价局房产局举报。物业费构成要素有以下几点: 1、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服务费为物业企业经营性收费,其中已经包括小区卫生保洁相应费用。至于不少人咨询的“卫生费”是否为“垃圾处理费”的问题,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此项费用属于行政事业收费,由城市环卫部门收取(也由委托居委会、物业代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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