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可以。 (一)已付清购房款的预购商品房转让,此时承购人已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对开发商不再负有义务只享有合同权利...
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我国法律是允许预购人将预售的商品房再行转让,但是转让是有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是指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里,首先要弄清楚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前提条件:1开发商与买房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有效期内;2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生效并办理了预售登记或交易手续、交清了相关的税费;3在预售房屋还没有实际交付之前;4转让行为符合当地有关法规、政策,没有违法行为。只要符合了上述四项规定,就可以办理预售转让手续了。根据《房地产转让办法》的有关规定,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预购人需转让预售商品房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尚未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在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后,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2)已经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可以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并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预售的商品房能否转让,需要看具体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其转让应当由国务院规定。但是国务院并未出台禁止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规定,因此,得看地方政策规定,比如某些地方政策定了禁止性条款,此时在地区就不能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预售人、转让人和新预购人持经登记备案的原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双方新签订的预售转让合同及预售方或银行出具的已付足约定的预购款的证明文书,到标的物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对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予以转让登记。同时办理原预售合同的更名手续,明确预售方向受让人履行原预售合同的标的物。若需再次转让者,仍按上述手续办理。经过最后转让登记的受让人,为预售后竣工的商品房产权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