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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因此,你仍然可...
年假是指职工带薪年休假,由单位考虑职工意愿,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统筹安排,因此,不可能存在与劳模疗养假冲突的情况。劳动者所说的冲突,可能是把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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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休了90天和六个半月的哺乳假,是允许继续再休年假的,因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没有提及哺乳假。休了产假和哺乳假还能休年假,职工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应支付其未休的5天年假的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法规解读:年休假制度出台的主旨是维护员工的休假权利,背景是执行和落实相关立法中规定的年休假制度。由于现行的休假体系中还存有一些其他的休假形式,所以国家特别规定了年休假制度与相关休假制度之间的补充关系。所以女职工产假和哺乳假休了,是有权利继续休年假的。
没有冲突。产假是员工依法享受的法定假期待遇,年薪是员工工作一定时间后享受的法定假期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员工依法享受的产假不计入年薪假期。因此,产假和年薪之间没有冲突。产假后也可以享受年薪,但必须与企业协商统一安排年薪时间。
不冲突,休了产假同样还可以休年休假,只有如下法规规定的情形才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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