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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子铺因无法收到租金而被迫收回店铺,这样做是否合法?

2024-12-04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事项。如果租赁协议已经解除,您可以依法取回商铺使用权。拖欠租金是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之一,即:当事人中有任何一方未能如期履行其主要债务,经过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该义务的,您可以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当通知送达至对方时,对方将不再享有继续占有和使用商铺的权利,从而可以依法取回商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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