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针对你提出来的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有效吗,我的意思是有效的,(业主): 贵我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贵方向我...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且按照民法原理,债权请求权才受诉讼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民法典对合同解除的规定。具体而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条件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可见,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没有通知的,法院应该行使释明权,要求主张解除的一方及时向对方通知解除。问题是,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院裁判。
甲方(出售方):李,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张身份证号 甲方李与乙方张于2009年3月11日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本办到乙方名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2012年开始电话多次催告乙方办理过户,但乙方迟迟至今不履行合同。因此甲方特致函乙方在接到催告通知一个月内履行合同办理过户,如在一个月内乙方仍未依合同办理过户,甲方将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015年4月16日乙方已签收催告通知,至今没有回应,我们的买卖合同因乙方违约无法实现,故甲方根据法定解除条件单方解除李与乙方张于2009年3月11日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特此函告 解出人:李 年月日 以上就是一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您可就您的实际情况按照这个格式来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