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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加班费。 加班费是在加班后才获得的报酬,所以不是完全应得的。...
不包括。加班费是在加班后才获得的报酬,所以不是完全应得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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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 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是指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既不包含加班费的工资; 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包含加班费在内的全部工资。
不包括。加班费是在加班后才获得的报酬,所以不是完全应得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伤残补助金的缴费与工资不符可以要求公司补给,因为,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工伤待遇补偿是依据劳动者社保缴费工资基数来做出的补偿标准的,而实际中,很多企业都不是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所以,以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为例子说明;第58条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所以,你要求公司补偿差额是合法合理的请求的,至于工伤待遇中提到的原福利待遇不变,范围比较广泛了,因为,可以理解为合同约定工资,也可以理解为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工资待遇,可以理解为受伤前12个月的应发平均工资等等,但是,建议你提出以受伤前12个月的应发平均工资为标准,提出补偿工伤医疗期见工资待遇差额。是否可以核准的,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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