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则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10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科视作为已经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该从应该签订无固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劳动者随时辞职走人的合法理由。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内容,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走人,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0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逾期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就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所有工作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所在单位并未与其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这违反了相关法规。然而,仍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职事宜,即在前30日内告知用人单位自己的去留意愿。在此过程中,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且不到第二年期满还未与员工签订合法书面劳动合同时,应每月向员工支付两倍薪酬作为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人已浏览
10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