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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同的情况而论:第一种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况。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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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款规定,劳动者因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多支付年限12年。
首先,因为身体患病的原因用人单位是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从事原工工作的,要调岗一次,对重新安排的工作都还不能胜任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对这种情况,经济补偿金国家没有严格的标准,但如果你们是双方协议解除的话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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