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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发证怎样进行?

2021-1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办事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军产、保密产、合资产、外产、中央国家机关除外)的登记申请人办事手续,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一是未确权,由权属科确权,测绘所测绘后进入房地产事务所内部程序;二是已确权,测绘的直接进入房地产事务所内部程序;→初审→复审→审批→制证→收费→发证部门的外部程序:区局审查→市局审批→区局发证。一般初始土地登记发证程序为:1、申请登记。土地使用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所有权来源证明;2、地籍调查。国土资源局派人到现场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审查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据领取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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