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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缴纳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到期可以提前一年申请...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了该怎么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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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的是土地使用年限一般都是70年,这是针对住宅用地而言,而对于商业等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都是四十年,当土地使用权到底以后,需要重新签订使用合同,并续费就可以继续使用土地。
一、申请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应当填写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转让登记表;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祖屋分户的,应当提交分户协议或者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土地证明、房产证等土地所有权来源证明。二、地籍变更调查。变更必须与原宗地登记档案一起进行。如果宗地部分发生变化,需要现场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如果宗地全部发生变化,界址没有变化,可以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来替您解答: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等相关的法律问题。首先,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的一个必然环节。根据1988年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1991年颁布)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指由上级管理部门根据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核实、注册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一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证书。因此,可以进一步明确负责接受和审查土地使用权人登记申请的机关是申请登记的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主管部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机关是负责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一)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二)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三)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对于购房人来说没有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屋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因此,购房人买房后,只能拿到《房屋所有权证》,而不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意味着消费者已经依据国家规定享有对该房屋的使用、占有、收益、处分及他项权利(抵押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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