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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没有具体规定旷工多少天为自动离职的,要根据你们单位的规章制度来认定,但是规章制度是否对你生效也是需要研究的,即规章制度对你不一定有效...
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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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发放工资。如还有不明,建议带着相关材料当面详询,可以为当事人作一个详细的案件分析和解决方案,本律师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是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单位规定此种情况为自动离职是没有错误的,单位是可以以此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单位员工工资需要发放。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旷工属于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给予辞退处理。(相关:)劳动者因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从其工资中扣留。(相关:暂行规定)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并要求赔偿损失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举证,应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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