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案件违反了法律规定。只有在企业资不抵债、濒临破产时,用人单位可以适当减员;同时在裁减或重招时应优先留用工作年限较长的员工与家...
如果是单位提出并且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挂号信劳动合同解除符合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如果你不到公司配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公司可以用邮寄方式告知你解除劳动关系。用挂号信关键是对方有没有收到,挂号信发出如果签收证明本人已经知悉合同内容。以本人收到之日起算
我国《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以上内容就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希望您能满意。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