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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业主不可以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 1、物业费具有综合性,不因个别业主没有入住而免除。所以,无论业主基于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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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没水,会被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单位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一般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房地产公司无权擅自中断给业主供水,供电。业主和房地产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不及时缴纳房地产费,应承担法律责任,房地产公司有权向业主缴纳房地产费,承担一定违约金。但房地产公司无权断水、断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供水、供电等机构应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支付相应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应供水、供电。房地产公司不是供水,而是供电的合同当事人,无权擅自中断供水给业主,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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