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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后补缴社保的流程可以带上裁决结果以及工资条或者银行转账流水去社保站要求公司进行补缴,但是属于个人补缴的那部分,个人也得补缴;法律依据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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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你可以采用如下两种方式操作: 1、书面要求单位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目的是为将来申请劳动仲裁做准备。 2、可以向当地社保中心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在上述两项做完后,你即可以在你认为适当的时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即使仲裁委不受理社保补缴,也可以紧盯住社保中心不放,相信问题会圆满解决的。
1.到当地区所管辖的劳动仲裁局.2.所补缴的是从上班当月开始到离职为止.3.企业用工须缴纳一下保险:一:社会养老保险;二:医疗保险(部分地区为大病医疗保险);三:工伤保险;四:失业保险;五:生育保险(指女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上是国家明确要求企业缴纳的保险,但是由于各地各行业发展水平不同,所以实际情况也有所不同,不过,养老和医疗是必须缴纳的,而且这两个险种是捆绑的
一.确定劳动者在职期间是否应缴纳社会保险和如何缴纳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征缴机构的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二.在相关规定中明确了申请人请求补缴工作期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申请不属于劳动争议,应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三.最高人民法院也做过专门解释,因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欠缴费用负有征缴的义务,如果劳动者、用人单位与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因此,此类争议不应纳入民事审判的范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或因缴费年限、缴费数额等发生争议的,应向相关部门申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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