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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对用人单位无偿辞退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关于单位无偿辞退劳动者的,如果劳动者有下列情形,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辞退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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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1; 2、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1.劳动法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可以得到赔偿。 2.法律上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3.如果劳动者工作满一年以上,则视为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在劳动者无错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赔偿金。
已签订无限期合同被解雇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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