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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结束后不工作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开除。此外,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开除: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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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合法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者医疗期结束后,如果仍然无法回来上班,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且额外支付劳动者6到12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1、产假没有结束前,您可以拒绝回公司上班,而且产假期间应发放基本工资。如果是您自己辞职,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失业保险原则上非自己原因造成的才可以申领,而且标准很低,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起。 鉴于您的情况,您完全没有必要自己辞职,如果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关系,属于非法辞退,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2、产假结束后,在哺乳期内,如果您可以从医院开出病假条,单位应向您支付病假工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没有病假条,单位可以不批准您的事假,而且旷工达到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单位可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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