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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如用人单位不续签,您可主张自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原公司只是在市内搬迁,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
在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前提下,你可以让单位给你补缴保险,这些都没问题,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你的保险公司就必须给你上,这是法律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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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所咨询的案件中存在一个劳动合同纠纷。2、您虽然在该厂同一个工作岗位工作了五年,但是前两年是被派遣到该工厂工作的,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工,这两年你们之间的关系时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调整,一切按照合同约定,除非合同有约定,不然不能要求经济补偿。3、您后面三年转为了正式的合同工,与该工厂之间也就是劳动关系,现在公司到期不想继续签订合同了,应当给您3个月工资的补偿。并且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您,否则要额外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1、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 2、在劳动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双方劳动关系合法终止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除相互配合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手续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再存有权利和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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