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通知书录用法律效力探究

2025-01-03
根据我国法律,对单位录用通知书的效力和性质没有明确规定。这与在求职节目上,单位发出的录用承诺有相同之处。虽然在理论界大都认为单位的录用通知书属于《合同法》上的承诺,但无论是将其看做是要约还是承诺,录用通知书都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法律并未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进行明确规定。但是,劳动关系也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关系,根据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当《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签订合同要约邀请、要约、承诺环节。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个合同的订立,往往要经过要约邀请、往返的几次要约,最后承诺。要约一旦做出,则不得随意撤回或撤销,否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承诺一旦做出,则合同成立,一方违反,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如果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如果收件人没有指定特定系统,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