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各省的《人口与条例》中明确规定:、、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哺乳而...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证,经本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产前休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必须休假的情况,单位应当批准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部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劳部发(1995)226号 一、《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因劳动合同制度尚处于推进的过程中,按上述条款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地方或行业劳动行政部门可在不违反《规定》所确定的总的原则基础上,制定过渡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94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