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也就是劳动局进行审查。集体合同指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经过(4)D.①当事人协商②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③代表签字④报送上级工会备案⑤公布)五个程序。根据是《劳动法》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部门一般不能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这就话正确性是对的,但准确性不够。准确的说法是: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劳动法》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第42条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关于审查的管辖,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43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或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2,1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