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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
一,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只要正常八小时之外,都应支付加班工资。二,对于一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长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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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协商解决。1、八小时工作制的概念是指不能超过8小时,而不是不能少于8小时。《劳动法》规定工人每周工作不能超过44小时,平均算来一个月不能超过188小时。 2、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制度,只要不违反不超出国家法律的规定,是合理的,譬如淡季时每天工作6-7小时即可下班,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但是忙时工作超过8小时,不给加班费就是违法行为。 3、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是以每周为计算单位的,如果是按月领取劳动报酬的话,忙闲调剂也不应超出一个月的范围。也就是说,如果领月薪的一个月超出188小时工作,其超出部分没有给加班费的,就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了。
劳动者辞职的,只要在一年之内,劳动者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的。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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