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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取得出让方同意;提交土地登记变更申请;权属审查;地籍测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登记;换发新的土地证书。...
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的限制条件如下: 1、变更的方式为出售、交换和赠与; 2、转让前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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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的限制条件如下: 1、变更的方式为出售、交换和赠与; 2、转让前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3、签订转让合同; 4、转让后办理过户登记。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土地使用权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国有土地划拨、集体土地内部划拨; 2、依法通过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 3、因赠与或继承、买卖、交换、分割地上附着物引起; 4、因土地交换、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引起; 5、因宗地合并或分立引起; 6、因处分抵押财产取得土地使用权; 7、更改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等。
1、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 5、因土地用途变更需要补办出让等有偿使用手续的,还要提交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合同或出让补充合同、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及相关资料(如补交出让金的凭证等); 6、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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