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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缓聘期内工资标准不变;低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等级职务工资就近就低进入新聘任职务工资标准,责任目标津贴标准相应降低...
推荐、评审组织是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推荐、评审工作程序对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考核、评议、推荐、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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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数额由集团公司人事部下达聘任指标进行控制,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聘任指标、岗位空缺等情况,在已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编人员中择优进行聘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数额不得超过上级下达的聘任指标数和岗位设置数,不得无岗或挂岗聘任,一时不能聘齐的,可暂时空缺,逐步聘齐。
系统内行政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单位,其聘任指标数额按实际聘任数归入现主管部门管理,原主管部门不得重复使用,原主管部门由此出现的聘任指标缺额,可按规定的程序向集团公司人事部申报,由集团公司人事部酌情进行调整。
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情节分别做出缓聘、低聘、解聘、取消任职资格处理:1.年度或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2.职业道德或品质败坏,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3.工作严重失职或故意泄露公司机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4.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的。5.不胜任本职工作,不履行岗位职责,无故不完成工作任务的。6.受到处分和触犯国家刑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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