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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将学习成绩、培训证明等送交人事部门归入本人专业技术档案,作为晋升和续聘的参考依据。...
各单位对已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要定期进行检查,岗位与职责不符的要进行调整,职责不清的要重新修改、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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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由本单位(部门)领导集体决定,主要负责人聘任。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按行政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后聘任。
各单位必须加强系统管理意识,遵循本《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按照评聘分开的原则,逐步把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岗位管理、考试、答辩、评审、聘任、考核、奖惩、统计、档案管理、继续教育等各个环节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体系。
培训和继续教育可采取进修、短期学习、以会代训、进行学术交流或参加社会举办相关专业的培训等形式。集团公司机关、各专业子公司、各省级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被聘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脱产学习时间两年内累计不得少于一个月;地(市)级及其以下公司被聘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脱产学习时间两年内累计不得少于十五天。被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以业余自学、岗位培训为主,有条件的可安排一定时间脱产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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