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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孕妇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单位是不能单方解除孕妇的,尽管劳动合同到期,只要女性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未违反规章制度,合同期一直...
公司被收购兼并或者重组后,接手的公司应当接收员工,否则需要经济补偿金因此,是无法无故辞退孕妇的。但是孕妇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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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用人单位不是想解雇就能解雇的。 如果要解雇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需要举证,因为员工在该职位上已经干了很长年了,也没有发现说有不胜任本职工作的情况,那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话,必须要有非常充分的理由。 如果确实有业绩的问题也不能先解雇而是先要调岗,调岗然后进行相应的培训,如果培训仍然不适合,这个时候才能够解雇。 如果这些程序都没有做到之前,用人单位直接解雇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你提供的基本情况,并基于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本律师认为:如用人单位解雇你不是因为你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你进行经济补偿。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可与我联系。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1、雇用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 2、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而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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