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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仲裁代理词具体怎么写

2022-07-28
申请人被重庆市XX集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依法应当享受其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要求赔偿的补助费用并不高,完全是根据法律法规客观计算出来的。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之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6条之规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十级2个月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十级6个月计发。”重庆市场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根据渝人社发〔2011〕133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在我市201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5326元(2944元/月)执行。”据此规定申请人被重庆市XX集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44元。申请人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被申请人依法应当向申请人补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888元和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176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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