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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根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四条的规定,“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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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需要降低工资标准或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向全体职工说明理由。需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们好,我是本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自从××××年×月来到公司,在这里我已工作了30多年(最好是准确的年份),我自知并没有为公司作出过多少巨大的贡献,但我一直都在尽职尽心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今年我的儿子经过自己的拼搏,终于考上了大学,在我倍感欣喜的同时,也深感自责,我明白几年来,我愧欠孩子太多太多。几年来我的家庭一直都很困难。(具体困难需要你自己如实去写,不能太夸大,诚恳是最打动人的)。如今,我的儿子已拿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而我却为孩子的学习费用发愁。亲戚朋友也不宽余。万般无奈,我想到了公司,我也知道公司经营也颇不易,也有众多的困难急需解决。我不是走投无路,决不会给公司领导添乱,在此我诚致的恳请尊敬的公司领导,在您百忙之余,您能抽出一点您宝贵的时间,把我的困难考虑考虑,能为我解决燃眉之急。在此我万分感激不尽,如公司确实困难,无力为我以解燃眉之急,我也十分理解公司与领导的难处,我对公司及公司领导依然感激不尽。最后再次恳请公司领导能伸出援助之手,帮一位父亲实现孩子的大学梦。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程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制定具体方案,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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