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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签字是不能撤销的。因为只要双方当事人一旦签字,则拆迁合同就开始生效,被拆迁人就应该履行合同内容。若是发生重大误解、合同内...
1、房屋拆迁签字一般来说是不可以撤销的。一旦签字拆迁合同就开始生效,被拆迁人就应该履行合同内容。若是发生重大误解、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发生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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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拆迁签字一般来说是不可以撤销的。一旦签字拆迁合同就开始生效,被拆迁人就应该履行合同内容。若是发生重大误解、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发生欺诈等情形的话,就可以撤销。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拆迁协议签字了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话,则可以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4、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协议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1、不签字房屋可以强拆吗?区分 2种情况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2、法律依据 (1)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房屋征收拆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不同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参照国务院590号令执行。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主要依据是国务院590号令。 3、 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的依据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在征收合法,补偿依法落实到位后,拒不交出土地,由市县一级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强拆主要依据是《国务院第590号令》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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